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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业内资讯 =>加强电动自行车的振动试验势在必行  
发布日期:[2007/2/24]    共阅[2658]次
    
电动自行车两成不合格


  省质监局昨天公布了新近对电动自行革质量抽查结果,本次共抽查243批次,总体抽样合格率为80.6%。本次抽查中发现电动车存在的主要问题集中在最高车速,车架/前叉组合件振动强度,脚蹬间隙,反射器和鸣号装置等几个方面。
  国家标准规定电动自行车的最高军速每小时不应大于20公里,电动自行牢牢速过快不仅令其他行人反感,也给交通安全留下隐患,本次抽检共有6批次产品最高车速不合格。令人意外的是,检验中还发现部分产品速度控制偏慢,最慢的每小时仅仅能行驶7.8公里。对于车架/前叉组合件振动强度,省电动自行车检验中心的叶震涛介绍说,该项目如果不合格,就有可能导致骑行者在正常骑行中因组合件断裂而发生人身伤害事件。根据国家标准,车架/前叉组合件经7万次的振动试验后,车架各部位不得有破损、明显变形或松动。而脚蹬间隙不合格则可能使电动自行车在骑行转弯时脚蹬触地 , 无法正常转弯,乃至造成事故。
  本次抽查中不合格批次最多的项目为反射器和鸣号装置 , 有132 批次产品反射器光学性能低于三级。叶震祷告诉记者,该条款的设置是考虑到电动自行车在夜间行驶的情况下, 易于被识别, 避免交通事故。部分车型在设计时就没有安装侧、后反射器的位置。
  据介绍,今年电动自行车全行业的年产量可望达到1800万辆,行业两极分化己日趋明显,企业竞争已经从单纯的款式、价格竞争转为品牌、质量、服务等综合实力的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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